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明信片)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受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委托,擬對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明信片)采購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現(xiàn)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并邀請其他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和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進行登記。
一、該項目屬于下列第(一)種情形: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擬采購項目需求
明信片名稱 |
數(shù)量 |
尺寸規(guī)格 |
材質 |
備注 |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
30萬份 |
23cm*12cm |
明信片材質:啞粉紙250g雙面四色印刷 |
報價包含設計、制作、打印、上門收寄、投遞、稅金等所有費用 |
1、用戶需求:
2、本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375,000.00元。
三、資格條件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法人;
3、供應商必須具備郵政基礎業(yè)務(函件類明信片制作及寄遞)經(jīng)營范圍;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應同時出具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五、擬定供應商名稱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揭陽市分公司
六、公示時間
1、自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5日。登記截止時間2015年7月15日17:00(北京時間)。 2、供應商報名時請按要求提交相應資料,于以上截止時間前提交至: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地址: 揭陽市榕城區(qū)
聯(lián)系人:楊警官
電話:0663-8227680
2、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
地址:揭陽市榕城區(qū)環(huán)市北路城市家園A幢8-9號(東成漁村東側)
聯(lián)系人:林先生
電話:0663-8258166
傳真:0663-8258266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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